“我的妇产科医生是性罪犯”:台湾医师惩戒制度为何引发质疑?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 Author, 蒋宜婷
- Role, BBC中文记者
- Reporting from, 台北
- 阅读时间: 6 分钟
走进妇产科诊室,女性被要求解开衣物,敞开身体,把最私密的部位交给医生。医病关系的信任与脆弱,就在一线之间。
台湾近年曝光多起妇产科医生涉及性罪刑案。去年5月,社交平台流传一份司法判决书,揭露桃园市一名黄姓妇产科医师曾于2021年性侵病患。
判决曝光后引发舆论震惊,该医师在案件审理期间的四年来持续执业,而地方卫生局与任职诊所均表示事前不知情。
桃园市议员黄琼慧表示,她在短短几天内接获超过20名女性陈情,指称该名妇产科医师的过往行为引发疑虑。部分民众在社交平台表示,曾接受该医师的孕前检查并“一直觉得很怪”;也有民众质疑,未来该如何向女儿解释她是由“性侵犯所接生”。
“她们都很惶恐,之前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有些人曾在看诊时感受到不舒服跟性骚扰。”黄琼慧对BBC中文说。
此案凸显台湾制度的结构性漏洞:现行规范必须等到“司法判决”确定后才会启动惩戒,然而司法程序旷日费时,涉案医师仍可继续执业。尤其在妇产科这个高度涉及女性身体隐私的专科,男性医师比例高达75%,制度的空窗期让本已处于弱势的女性病患更加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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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安的诊间
桃园市议员黄琼慧也曾在该诊所看诊,她的两个孩子孕期产检都在此进行。她坦言,当接获民众陈情时,自己也感到难以置信。
“我觉得幸好自己不是由他看诊⋯但诊间应该是病患能安心倾诉病情的空间,如今却让人不安。”黄琼慧对BBC中文表示。
判决书显示,2021年黄姓医师在台大医院妇产部担任住院医师期间,于急诊轮班时以“测试性功能”为名,在无护理人员陪同下要求病患脱去下身衣物,以手指性侵,并在阴道超音波检查过程中提出“高潮测试”等不当要求。病患察觉异常后随即报案。
2025年5月,案件经法院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对于受照护之人利用机会性交罪”判刑三年。
台大医院当时给予两次记过处分,之后他完成住院医师训练,隔年通过专科考试,并到桃园一间连锁妇产科诊所执业。
台大医院在监察调查中指出,因其行政调查权限有限,能取得的资讯及法规所赋予的责任皆有不足,没有法源可直接终止该医师的专科医师训练。
随着判决书公开,案件引发社会舆论与媒体高度关注。在社交平台上,多名女性分享自己曾由该医师检查或接生的经验。并有二十多人向地方民意代表陈情,其中十余人表示曾在就诊过程中遭到性骚扰。
黄琼慧指出,该医师犯案后持续执业,已使更多病患权益受到损害,“这名医师问诊时会询问私密的问题,包括与丈夫的性互动,让她们不舒服,甚至感觉被性骚扰。”她曾试图协助陈情民众组织抗议,但因涉及隐私,许多人不愿意公开,担心曝光会影响家庭或被熟人知悉,导致不少案例成为“黑数”。
BBC中文亦曾试图联系多名曾受该医师看诊的病患,但因顾及隐私,她们均不愿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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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特殊性
台湾长庚大学医务管理系教授林欣柔向BBC中文指出,《医师法》规定启动惩戒并不以“判决确定”为要件,但现行往往要等到最高法院判决确定后,地方卫生局才会启动惩戒程序。
“从案件发生、检察官起诉,到审判定谳,往往已经过了多年。这段时间医师是否持续看诊?没有人处理,病患安全的风险由谁来控管?完全不清楚。”
她强调,若医师已涉及检察官调查甚至刑事犯罪,却仍未受到任何暂时性限制,等同将病患置于高风险的诊疗环境之中。“妇产科诊疗具有高度身体接触与隐私性,风险尤为敏感。”
根据美国研究,妇产科、家庭医学及精神科三个科别合计占所有“性不当行为”通报医师的 51.1%,比例显著高于其在整体医师人口中的占比。该研究并指出,这些涉案者通常有多名受害者,并具有高度再犯风险。
林欣柔指出,妇产科医师在专业训练中必须学习控制自身的生理反应,这是该领域的特殊挑战。“这并不容易,但正因如此,制度更需要严格监管,避免病患在长期的惩戒空窗期中暴露于危险。”
最新统计显示,台湾妇产科医师中男性约占75%,女性约25%。相比之下,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多数国家已呈现“女性为主流”的结构,女性比例普遍过半,部分国家甚至达到70%。在中国,妇产科女医师比例更高,约85%。
台北市医师工会性别平等委员会主委于政民向BBC中文指出,台湾医师男女比例高度悬殊,加上医学会与主管职位多由男医师担任,医师全联会女性成员不到五人,台湾医学中心更没有一位女性院长,导致性平议题未受到足够重视。
“这样的结构使女性处于弱势,男性医师若出现性别不当行为,往往不被认为需要被放大检视。”
妇产科医师乌恩慈则向BBC中文表示,台湾医师群体虽然以男性居多,但涉案者是少数特例。她指出,多数妇产科医师在训练和执业过程中会不断被提醒并具备自律意识,例如诊间应有第三人在场、未有性经验者不宜接受侵入性检查,病患可能涉及怀孕等敏感情况。
乌恩慈认为,性别并非衡量妇产科医师素质的标准,不少女医师即使具备相同生理结构,也未必能展现足够同理心理解病患。不过,她指出,妇产科因诊疗内容私密,仍存在被滥用的风险,医事人员训练需与时俱进,提升性别敏感度与专业素养。“医学会应开设相关课程并提供再教育机会,以避免问诊或言语造成病患不适。”
她也指出,如今病人希望医师能更仔细沟通,清楚解释每项医疗行为的原因。妇产科看诊流程与检查应建立明确指南,例如妇产科性侵案中所谓的“高潮测试”即属不当,内诊与性无关。若能让病患理解问诊涉及隐私的必要性,便能降低不舒服感,维护医病信任。
乌恩慈建议,妇科检查虽有护理师等第三人在场的惯例,但并非法律强制,相关制度应予检讨。她也提出,妇产科可尝试结合家医科模式,让女性从初经开始时,就能在在基层医疗场所持续接受就近照护,建立长期且值得信任的医病关系。
“医师权威并非不可挑战,病人对任何有疑虑的检查都有拒绝的权利。”

图像来源,取自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臉書
借镜国际“暂时性处分”
台湾妇产科接连爆出性犯罪事件,让外界对妇产科领域的性犯罪风险产生更大警惕。
台大医院作为台湾医疗体系指标,除了黄姓医师性侵案,近年还发生有兼具教师与医师身分者遭指控性骚扰住院医师,另有妇产科医师因涉嫌下药性侵多名女性遭检方起诉。
今年2月底,新北地检署则起诉一名妇产科医师,指控其持有并散布大量儿少性影像,并在看诊时擅自存取病历中儿童私密部位照片。
台湾卫生福利部部长石崇良日前对相关案件表达重视,并指示地方卫生局“不需等待司法判决结果”,直接以“行政处分并行”方式处理,要求相关单位于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分。
去年立法院公听会,卫福部前部长、法界、医界及病患与妇女团体代表,多对医师公会与卫生局的过往作为表达失望,并一致呼吁卫福部尽速修法,制定“惩戒处分前的暂时性措施”,同时明定惩戒资讯的公开范围。
“我们需要在司法程序尚未定谳之前,就有制度应对这段时间的空窗,避免病患暴露于危险。”林欣柔指出,惩戒制度的本质是处罚机制,并非用来处理风险,台湾目前欠缺一套能在判决确定前,针对医师可能带来的风险采取暂时性措施,以保障病患安全。
林欣柔建议,台湾可借镜英国医学总会(GMC)的制度。GMC以病人安全与公共利益为核心,设有独立监督委员会,能从病人、家属、医院或主管机关接收讯息,经初步筛查后再决定是否展开正式调查。
她指出,若医师的行为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重大风险,GMC可以采取暂时性限制措施,最长可达18个月并得延长。这些措施分为“附条件执业”,例如禁止单独接触病人、不得诊疗特定性别或族群、不得进行侵入性检查,并需接受监督或行为改善介入;以及“暂时停权”,即暂时停止医师的执业资格。
林欣柔补充,澳洲也有类似机制。当地在调查阶段即采取“暂时性处分”,例如要求涉案医师在看诊时必须有陪诊人员在场监督。澳洲的限制措施相对弹性,主管机关会与医师讨论并要求其承诺,例如停止某类诊疗,或接受特定治疗与监督。
她强调,这些制度的核心在于“即时风险控管”,避免病患在漫长的司法程序与惩戒空窗期中暴露于危险。
民进党立委范云向BBC中文指出,卫福部应修订《医师惩戒办法》,参考性平法与性工法,将启动标准、调查机制、惩戒判准及行政时效明文化。她支持引进“暂时性处分”制度,保障病患安全。
她建议建立“分级处置”,依情节轻重采取不同强度措施:主管机关可禁止疑似涉案医师进行特定医疗行为,情节严重者则暂时停业。同时需建立配套措施,兼顾医师权益,若后续调查不成立,应补发停聘期间薪资并提供名誉回复,以在病患安全与医师工作权之间取得平衡。
卫生福利部部长石崇良日前接受台媒访问时表示,认同有必要制定“惩戒处分前的暂时性措施”,并承诺将充分参考各界意见与国外作法,研议能兼顾医师与病患权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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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系统失灵
除了缺乏“即时风险控管”措施外,分析也指出,多起案件显示台湾“医师惩戒制度”存在制度性缺漏。
近来引发争议的黄姓医师性侵案,最初是由民众自行在司法判决系统查询后才曝光,不仅跨县市的卫生主管单位未能掌握,连案发地的台北市卫生局也是在多年后才收到通报。
去年9月,台北市卫生局在判决确定数月后,废止其执业执照。
台湾监察委员纪惠容向BBC中文指出,当时黄姓医师任职的台大医院仅将行政调查结果函送台北市社会局,并未通知“有权启动惩戒程序”的台北市卫生局与医师公会。台北市卫生局是透过“媒体报导”,才在2025年初取得卫福部与台大医院的资料,并启动相关惩戒程序。
“要通知才能启动调查跟惩戒,”纪惠容说,现行机制欠缺跨机关通报及横向联系机制,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往往无法掌握医师涉及性平案件的情况,而未能“及时”展开惩戒程序。
台湾医事人员资格管理依“证书”与“执业执照”为核心,规范医师是否废证或撤照的惩戒制度,是维护医疗安全的重要防线。
依据《医师法》,医师若涉及业务上重大违规或利用职务机会犯罪,经判决确定后,应由“医师公会”或“地方卫生局”移付惩戒。惩戒委员会可决定限制其执业范围、停业,甚至废止执业证照或医师资格。
立委范云指出,现行医师惩戒制度“启动机制不明”,医师公会主动处理案件极少,地方政府因缺乏法定通报义务,往往无从得知,甚至出现“知而不动”的消极态度,导致涉案医师即便判决确定仍能继续执业,形成制度漏洞。

林欣柔解释,行政调查结果往往不被视为启动惩戒的依据,她过去参与的案例几乎都是在“判决确定”之后,法院将判决书寄送至地方卫生局,卫生局才启动惩戒程序。
她指出,当前争议反映台湾医疗院所到地方及中央主管机关的运作皆不完善,从内诊缺乏护理师陪同,到台大医院因“法律没有要求”而未通报主管单位,再到卫生局以“没有通报所以不知道”为由未掌握状况,都显示出制度环节的断裂。
知情权利
主管机关如何公告具重大风险的医师,让民众享有知情权,也成为这波制度争议的核心之一。
监察委员纪惠容表示,台湾医师公会虽会在网站公告违规医师,但涉及刑事案件往往需待法院判决确定才公告,行政处分则不会公开。“但民众应该要有‘知道的权利’,尤其在妇产科领域,必须零容忍性别暴力与性骚扰。”
台北市医师工会性别平等委员会主委于政民指出,过往违规医师资讯多仅刊登于政府公报,民众难以查阅。虽然卫福部已设立“性别事件”专区,但范围仅限性别案件,未涵盖误用药物等其他违规案件。
今年卫福部新设的“医事人员性别事件”资讯平台俗称“狼医查询平台”),目前列有十名曾有相关涉案的医师,包含日前引发争议的黄姓妇产科医师。
立委范云指出,该专区资讯不全面、系统串接不足,目前资料仅涵盖2023年以后,卫福部应进一步完整化相关资讯 。
台北市医师工会理事长陈亮甫向BBC中文强调,病患有知情权,但安全保障不应全靠自行查询,而是建立能真正免于忧虑的制度。他指出,目前制度缺乏完善的调查机制与惩戒标准,“医疗院所与主管机关应承担更多责任。”
林欣柔表示,现行惩戒委员多为医师出身,过度依赖专业自律,但医师伦理规范空泛,对性不当行为的标准宽松。她回忆曾参与一起重大性侵案件的惩戒会议,涉案医师连续犯案,并已被法院判刑七年定谳,委员会却仍需长时间讨论究竟要废止职业执照或医师证书,令她至今感到愤怒。
她指出,这次引发争议的黄姓妇产科医师虽遭废止执业执照,但只要修习教育学分,一年后就可凭医师证书重新申请登记,也被外界认为有惩戒过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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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改革的呼声
林欣柔指出,卫福部应修订《医师法》,明确规范案件启动权限、跨机关衔接,并建立伦理界线与强制通报制度。
她指出,医师在台湾长期享有高度特权。自日治时期以来,社会对医师的推崇未曾改变,使其在制度与政治上形成特殊地位,行政体系与卫生主管机关高层也多由医师出身,“医师法相较其他专业法规更难修订,管制密度也显得偏低。”
林欣柔强调,改革必须来自封闭的医疗场所内部,“所有医事人员必须承担通报责任。”澳洲规定所有医疗场域需内部通报,美国则要求医疗机构在聘用医师前进行背景查核。她认为,台湾也应比照国际作法,避免主管单位以“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
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台湾医院协会及台湾医学中心协会日前则针对多起医师性别事件共同声明,强调任何侵害病人身心的行为都不应存在于医疗场域。性别事件调查应优先保障被害人并透过专业调查处理,医界支持依法严惩。
卫福部长石崇良日前受访表示,将研议全国一致性的惩戒规范,以消弭各县市标准不一的疑虑,并要求地方卫生局与医师公会缩短处理时程,确保就医安全。
台北市医师工会理事长陈亮甫认为,连续多起医师性犯罪事件已重创医病信任,医院内部文化亟需改变。医界长期将性平案件视为“个人行为”,对性骚事件不重视,管理上缺乏敏感度。
他指出,如今应顺应社会风气,将处理此类案件列为管理核心,当权者具高度意识推动改革,才可能真正改变现况。














